房产转让协议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证件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有效证件号: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民事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房产转让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信守执行。 一、甲方对座落于 的房产(以下简称“标的房产”)享有所有权,甲方已取得该房产的房产证及土地证,其中:房产证号为 ;土地证号为 ;产权登记建筑面积 平方米;标的房产具备正常的使用功能。 甲方披露其在标的房产上设定抵押权(或典权),除此之外,标的房产上未设定其他他项权利,本协议签订前未发生与标的房产有关的任何纠纷。 二、甲方对标的房产依法享有处分权,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标的房产转让给乙方,转让价款为 万元人民币。 三、因本次房产转让发生的契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及房产过户手续费、工本费等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 四、甲方向乙方交付标的房产使用权(“交钥匙”)之前,标的房产已发生的物业费、水电费、燃气费、电视费、暖气费等费用由甲方负责结清,交付使用权后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本协议签订后 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定金 万元作为甲、乙双方履行本协议的保证。 为满足乙方装修需要,甲方应于乙方支付定金的同时,将标的房产及附属设施交付乙方使用并对标的房产进行装修。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甲方已装修及改造的相关电、暖、水等设计图、线路图和工程施工图纸等,以便于乙方完成后续装修工程。 六、甲方向乙方交付标的房产的使用权后 三十 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到房地产交易服务中心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甲、乙双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前,甲方须负责解除标的房产上设定的抵押权(或典权)。 如房地产交易服务中心要求另行签订格式版本房屋买卖合同,甲、乙双方应予以配合,另行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与本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七、甲、乙双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同时,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房产转让款,同时定金转为房产转让款。 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及房产转让款,甲方应向乙方出具票据或证明。 八、甲、乙双方办理完毕房产过户手续后,如因房产过户前发生的纠纷,致使乙方权利受到损害的,由甲方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九、本协议生效后,如甲方违约,则应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如乙方违约,则乙方已支付的定金不予返还。 十、本协议自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签名)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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