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司法部、国家税务总局组成联合调研组赴江苏 调研律师行业税务政策 |
2016-10-23 11:29:24 浏览量:461 |
司法部、国家税务总局组成联合调研组赴江苏 调研律师行业税务政策10月11日至14日,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所得税司组成联合调研组,赴江苏省就律师事务所税收政策等开展调研。调研组在南京听取了省司法厅、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省律师协会有关工作情况汇报,深入无锡市惠山区、盐城市大丰区召开座谈会,征求市、县两级律师事务所、司法行政部门、税务部门同志意见,共同研究了现有税收征管方式、税收政策与律师行业发展之间存在的问题。参加座谈的律师向调研组反映目前律师行业税收政策存在征管方式复杂、合伙人律师产生费用的税前扣除规定不尽合理、一些费用难以列入成本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律师事务所规模化发展。调研中,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有关负责同志要求江苏税务系统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的沟通与联系,在律师行业中加大有关增值税政策等方面的宣传力度,主动跟进提供服务,并表示将就律师行业所得税征收政策方面的问题进行研究,进一步建立完善符合律师业发展的税收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