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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看懂私募基金如何提取业绩报酬
2018-4-10 17:02:54 浏览量:2448

一文看懂私募基金如何提取业绩报酬

1、私募基金用缩减份额计提业绩报酬费是否合理?
2、份额是悄悄减少的,私募公司有没有履行通知业务?
为此,该基金经理给出的详细解答:
这种主动缩减份额提取计提报酬不是完全准确。目前私募基金行业提取业绩报酬方式分为两种,一种是净值法,另外一种份额法。该公司旗下的私募产品,有的是采取净值计提法,有的采取是按照份额法,具体的提取方式则是在基金合同中有明确的条文合同。投资者可以在签订的私募基金合同中相关的基金费用与税收条款中找到相关规定。
以该司光辉岁月证券投资基金私募基金合同为例,该产品每月20日接受申购,如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新客户申购100万起,老客户追加10万元起,管理费2%,托管运营费0.2%,每笔认购/申购资金锁定1年,按高水位法提取超额业绩收益的20%。
何为业绩提取日?
管理人将根据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单笔投资高水位净值法,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分别提取业绩报酬,业绩报酬计提日为持有人赎回日、分红日、清算日或业绩报酬结算日(开放日的前一个交易日),称为业绩报酬计提日。
何为高水位提取法?说白了,就是当业绩提取日,产品累计净值创出新高,私募公司就可以提取。这也是私募行业的普遍做法。
简单点儿,如果产品的净值从1元涨到1.2元,持有人购买了100万份,来看两种方法有何不同?
1、若按净值法:私募公司按照超额收益(1.2-1=0.2元),提取20%业绩报酬比例,那么就会收获0.2*20%=0.04元。那么持有人的总资产就会变为(1.2-0.04)*100万份=116万元。
2、若按份额提取法:0.04/1.2*100=3.33份,单位净值仍然是1.2元,那么持有人的总资产就会变为1.2*(100-3.33)=116.004万元。
也就是说,这两种提取方式投资者最后拥有的资产几乎是一样的。
哪种方法更优?
净值法,份额法,哪个作为提取法更合理呢?
目前阳光私募行业流行的净值提取法,此种方法直观方便投资者理解,但是份额提取法其实更合理,能够弥补净值提取法的不足。
沪上一位私募人士表示,自家公司旗下的部分产品也是采取份额计提方式。原因是净值提取法会有两个缺陷:
一是,在某个特定时段,会造成对老持有人的不公,这个是无解的。比如,私募产品在此前业绩报酬的高点提取,新进来的持有人在低点进入,然后在未达到原先高点时退出,基金公司是无法提取业绩报酬的;
第二,在计算累计净值时,按照净值法,提取部分是直接加回去的,没有办法反映出市场的波动。私募产品的单位净值涨幅比例与累计净值的涨幅比例会出现偏差。而采用份额计提法就可以将这两个问题全部解决,只是客户目前很不习惯。
特定时刻该怎样理解?简单举个例子,持有人购买的私募产品从1元涨到1.5元,按照规定会对赚取的0.5元提取(0.5*20%=0.1元)的业绩报酬。
按照净值法,该私募产品的净值回到1.5-0.1=1.4元。若该产品净值不能超过1.5元,就不能提取业绩报酬。若市场行情不好,该产品净值又跌倒1.1元,这个时候有新进客户以1.1元价格购买,产品随后涨到1.3元,该新进客户每份获利1.3-1.1=0.2元卖出。由于该产品的净值没能超过1.5元,私募公司针对该客户的盈利部分将无法提取业绩报酬。如果对这个客户单独计提,就会造成对应客户的产品净值变更为1.3-0.2*20%=1.26元。这样就会形成每个时段进入的客户,就会对应不同的基金净值,而此时产品公布的净值只有1.3元一个。
若按照份额法,不同时段进入的客户面对都只有一个产品净值都是1.3元,而各自拥有不同的份额,很容易计提业绩报酬,从而弥补净值提取法的不足。
为何净值法会成为主流?
在听了众多私募人士的详尽分析后,也产生了疑问:既然份额提取法更具优势,私募公司还可以因此获益分享到更多的业绩报酬,为何净值提取法会成为主流?
前述沪上私募人士进一步解释道:“根本原因在于净值提取法,更为直接客观,持有人很容易接受。而份额提取法往往会给投资者造成一种被偷了钱的感觉,其接受会有一个过程,需要私募公司花费更多的精力投入到与客户的沟通。其实,客户的资产都在托管行的监管之下,持有人的资产安全性是有保证的。”
深圳某资深私募人士也表示,造成投资者感觉不知情的主要原因还是私募基金公司普遍的信息披露系统严重滞后,系统支撑很差。目前私募基金的信息披露都是一周公布一次净值,而且只公布产品的单位净值。这样投资者只知道净值变动,持有人的份额以及总资产都是看不到的,可以说体验感非常糟糕,就更别提互联网下那种极致体验感。